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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下凡

1998-02-09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驻东京记者 陈志江 我有话说

最近日本大藏省官员因涉嫌受贿,主管金融证券的检查官锒铛入狱;大藏大臣被迫辞职;大藏省最高行政长官的事务次官被解职。大藏省银行局的检查官自杀身亡。日本大藏省如此严重的“震灾”,自然成了日本舆论议论的中心话题。事件虽已过去数日,但日本舆论抨击大藏省的风头仍不减,近日的话题更转向官商勾结的腐败人事制度。

战后,为了尽快摆脱战争给日本带来的巨大创伤,复兴经济,日本采取了“官民携手”的“护送船队式”的行政管理方式。官民携手,为重建日本经济作出了贡献。然而随着时间的发展,这一行政管理方式日益成为官商勾结,贪污受贿的温床。不仅仅是集财政、金融、税制大权于一身的大藏省如此,其他的官厅也一样。各个官厅所管辖的银行、公司、企业,为了拿到好的项目或优惠贷款,或是为了逃避检查,常利用各种手段,如直接行贿、提供超规格的公费接待、以远远低于实际价格的低价向被收买对象出售股票和住宅等,向主管部门的官员行贿早已是路人皆知的秘密。但同时还需指出,导致日本官僚体制走向腐败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日本存在的“高官下凡”人事制度。

明治维新以后,日本逐渐建立了一套文官体制。采用考试晋升制度,考试合格者称为“合格族”,有望得到提升;考试不合格者称为“不合格族”,只能从事一般性的事务工作。但在宝塔型的官僚体制中,越往上职位越少,为了保证官僚体制的稳定,就采用“高官下凡”的方式安置难以升迁的高官。其通常做法是,同期的合格族通常可同时升至课长级(相当中国的处级),但如果其中有一人升至局级,那么与他同期的其他合格族则应考虑提前退职,美其名曰“劝奖退职”。他们的年龄多在45岁至54岁之间。作为提前退职的奖励,这些提前退下来的合格族多被安插到各个官厅所管辖的公司企业中去担任要职。有些人则是直接下放到由各省厅出资兴办的官办公司中去任职。

为了打通通往各个官厅的通道,日本各大公司企业都欢迎高官们下凡,他们都把下凡高官看作是通天之神。高官下凡多是对口的,如厚生省官员下凡到各大制药公司;建设省官员下凡到各大建筑公司;大藏省官员下凡到各大银行等。为了接纳高官下凡和加强平日与大藏省的接触,日本各大银行中更设有专门负责接待大藏省官员的主管。不言而喻,这种高官下凡的结果必然是加强了官商勾结,方便了高官们的权钱交易。日本舆论界曝光的无数金钱丑闻都证明了这一点。有材料透露,为了接纳这些下凡的高官,日本每年都要在特殊法人补助金等名义下动用多达5万亿日元的国民税金。

为了防止类似的官僚受贿事件再次发生,日本舆论要求彻底改组大藏省,并加强对其业务进行审查。同时还强烈要求改革官僚体制的人事制度,废除“高官下凡”制,制定“国家公务员伦理法”,对国家公务员的行动准则进行约束。有的专家建议说,为杜绝因高官下凡而带来的种种弊端,可适当延长高官和国家公务员的退休年龄。

然而由于日本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形成已久,而且直接关系到部分政治家的切身利益,因此要改也难。日本富士电视台2月1日作的一次社会舆论调查表明,94%的日本人对废除“高官下凡”制不抱希望,只有5%的认为通过改革,有可能达到这一目标。(本报东京2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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